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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棠書屋 -> 科幻小說 -> 亂世開局:我的超能力是惡魔嗡的一聲。
女子瞬間清醒。
她沒有鬆口,身子也沒有繼續亂動,一直咬着林凡的肩膀,不敢相信自己所聽到的。
「怎麼?」
「我的聲音你都聽不出來了?」
「傻丫頭。」
聽到這話。
女子突然嚎啕大哭,壓抑許久的情緒,在這一刻終於宣洩出來。
「嗚嗚······林凡哥哥!」
「嗚嗚嗚······」
「你怎麼才回來啊,林凡哥哥,嗚嗚嗚······」
過了許久,林凡這才安撫好這丫頭的情緒。
丫頭名叫宋青兒,她只比林凡小兩歲。
生活在同一個小鎮,也是兒時的玩伴,經常跟林凡和林毅他們一起玩耍。
又花了幾小時時間,把他這兩年發生的事情告訴了宋青兒。
聽到這裏,她眼中滿是震驚不已。
「林凡哥哥,沒想到這兩年你經歷了那麼多事。」
「那時候我不在小鎮裏,跟着我爸前往別的小鎮做生意去了。」
「可一回到這裏時卻聽說伯父伯母都已經···」
「還有林雪姐姐被那些大家族的人給帶走了,林毅哥哥也不知所蹤。」
林凡並沒有告訴林毅的事情。
而是修改其中的事情經過,不想讓宋青兒知道。
這一切都是從小照顧到大的林毅哥哥造成的。
「每個星期我都會打掃一遍房子,就是為了等你回來。」
「他們都說你死了,可我不信,林凡哥哥可是很厲害的!」舉起自己粉嫩的小手在他面前晃悠。
「青兒謝謝你。」林凡鼻子有些微酸,對着宋青兒說道。
在這兩年裏,宋青兒幫助了太多,要不是她,這所房子早就被那些人給佔領了。
她眼睛又看不見,這兩年裏她實在是太不容易了。
奇怪的是,宋青兒的眼睛從出生就看不見,像是得了什麼疾病一樣。
只要微微一睜開一條縫,遇到光亮,眼睛就疼痛難忍。
所以只能每天纏着黑色繃帶。
她有個養父,名叫王志。
宋青兒是個孤兒,在很小的時候她的父母就被餓死了。
宋青兒則一路來到這座小鎮上,遇見了做生意的王志。
見她獨自一人流浪。
還是個先天瞎子,見她可憐也就收養了宋青兒。
她養父的背景也是有些實力的。
常年跟城內的人溝通渠道。
談一些城外的買賣,生活也算過得去。
自然而然的得到一些城內的庇護。
所以那些人不怎麼敢在王志的眼皮底下放肆。
「林凡哥哥,你還是去洗洗吧,好臭哦~」
宋清兒捏着鼻子,做出一副很臭的樣子。
有些調皮的朝他說道,
「青兒,你還嫌棄你林凡哥哥。」
林凡起身去往洗手間,清洗一下。
畢竟這兩年時間沒有好好的洗澡。
要不是青兒看不見林凡此時的狀態。
他現在渾身髒亂不堪。
臉上全是黑污污的泥土,已經看不出原先的模樣。
他身上的衣服都已經被血液和泥土弄髒。
可以說是完全是從死人堆里爬出來的。
要不然從他進入小鎮時,怎會有人認不出他。
洗手間很狹小,但五臟俱全,該有的都有。
把這些髒的衣服全都丟掉。
淋着熱水澡,簡單收拾一下後,他看到鏡子上的自己。
渾身上下都是觸目驚心的鞭痕。
背上足足足足有十幾道大的鞭痕。
由於傷口過大,到現在也沒有完全消失。
形成白色的鞭痕,烙印在他背上。
他的胸口處還有淺淺幾道鞭痕。
在煤礦里的兩年裏,林凡經常被監工抽打,有好幾次被抽打到瀕臨死亡。
在木屋外宋青兒望着洗手間的方向,正趴在桌子上傻笑着。
宋青心情很開心林凡能回來。
兩隻小腳正歡快的在桌子底下蕩漾着,可見她心裏美滋滋的。
在她小時候,最喜歡一起玩的就是林凡。
在剛來到這個小鎮時,大家都用怪異的眼神看着宋青兒。
原因就是她的雙目根本看不見。
導致街上的孩子圍到她跟前一起嘲笑她。
更有幾個調皮的孩子把她的黑緞給弄掉。
宋青兒感到委屈無助,一下子就哭了起來。
而一旁的小孩還在那裏嚷嚷着說什麼。
『瞎子,瞎子,沒爸沒媽要的髒小孩!』
還在一旁丟石子,砸在宋青兒的身上。
『不,嗚嗚嗚······我不是瞎子,我只是不能睜開眼睛,我,我······我爸媽,我······嗚嗚嗚!」
弱小的宋青兒感到羞憤,對本沒法對這些人說些什麼。
只能流下無助的淚水,只能任憑他們在那裏嘲笑。
可突然一個瘦弱的男孩站在她的面前。
雙手護着宋青兒,擋住無數石子砸在他身上。
『趕緊走不然的話我對你們不客氣!』林凡指着他們說道。
又朝一邊埋伏好的林毅喊道。
兩人一起打跑了欺負宋青兒的壞小孩。
就這樣宋青兒很是感動,尤其是護住身前的那人。
得知名字後才知道是林凡。
就在宋青兒還在回憶小時候的事情時。
可她並不知道屋外十幾米的距離,正有十幾個人目光兇狠的看向這裏。
「老大好像就是這,我好像看見宋青兒跑到這間屋子裏!」
「這小美妞胚子,長的真是水靈,我子可是每天都跑到王志那裏求婚,可這老傢伙不給面。」
「居然說宋清兒太小,不適合!草!」一個二十歲的男子,不屑的朝地面吐了口水。
繼續說道。
「要不是他與城內的人出售野味,得到他們的庇護,以老子的脾氣根本不慣那老傢伙的脾氣,不然的話早就生米煮成熟飯!」
「這是我第999次求婚,我一定會讓宋靈兒被我的真誠所打動!」
其中一人,笑呵呵的在他身邊說着奉承的話。
「就是老大,分明是老傢伙沒眼光,老大你儀表堂堂,玉樹臨風,氣宇軒昂,俊美剛毅,風流倜儻······是一個人見人愛的好男人啊!」
「哈哈哈~」男子摸着腦袋,正被手下的手說的哈哈大笑。
這就是拍馬屁。
一些人看見這群人,都紛紛避開他們,逃的遠遠的。
不逃?
他們可是這個小鎮出了名的混混。
遇到什麼就搶,他們還大肆旗鼓說殺過人之類的話。
大家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殺過人。
但只知道他們的長相跟踏媽個土匪似的。
這群人,嘴裏叼個煙,整天吊兒郎當地走在大街上。
還在過往的路道上,還順勢在少婦屁股上抹油。
所以大家看到他們一下子就聯想到土匪,也就避而遠之,減少沒必要的麻煩。
他們也給自己取了個響噹噹的群體外號。
十三太保,而那個二十歲的男子就是老大,名叫雷霸天。
「對了老大,我聽說村里來了個野人,好像就進這屋子裏了!」
「哈玩意!」男子瞪大眼睛,跟個銅鈴似的看向他。「你是說一個野人闖進這間木屋裏!」
那人點了點頭。
男子頭上不知什麼原因,竟然生出幾滴汗水在額頭上。
我草,這尼瑪宋青兒口味這麼重,找一個野人!
我哪點不如一個野人?
他摸着自己頭上的汗水,心裏頓時五味雜全。
「走,去看看!」
「我倒要看看,我居然不如一個野人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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